在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些上市公司高管似乎又管不住自己的手了。尽管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公司高管“6个月内不得连续操作自家股票”,但在近一个月时间里,至少有5家公司的高管再次以身试法......
10天3高管违规炒股
11月12日,中兴通讯(000063)公司高级副
11月22日,风帆
对于违反高管买卖股票,中兴通讯表示周苏苏进行了事前申报,但工作人员对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有偏差。深圳华强则表示周钰林本人及代理人对高管
此外,10月26日S*ST酒鬼酒(000799)披露公司董事长杨波于2007年10月24日违规买入公司股票8000股。岳阳兴长(000819)监事会主席张权彬10月31日分两次卖出可流通股份1684股,11月1日以23.89元一次性买入1600股。按此计算,1个月内至少有5家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
失误还是明知故犯
上市公司对自家高管违规炒股的解释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至今为止,没有一位上市公司表示自家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是“明知故犯”,而表示是不理解法律、失误和不知情造成的。
“这绝对不可能。”中信建投分析师刘杨表示,“有很多违规买卖自家股票的上市公司高管此前甚至有所承诺,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刘杨的看法表达了大部分普通股民的观点。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法律并不繁杂,很多普通股民难以理解自己都明白为何很多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精英人士却理解偏差。
不过私募
惩罚机制过于宽松
“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给上市公司治理带来非常大的不良影响。”中央财经大学郭田勇教授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郭田勇指出,如果上市公司高级
由于违规炒股,中兴通讯的周苏苏和风帆股份的陈孟礼两位高管此次买卖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而
“上市公司高管违规炒股的惩罚过于宽松。A股上市公司的高管至少上万人,证监会的监管并不容易,很多高管也并不会选择自己买卖股票而委托他人,高管利用
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无一例外地表示高管买卖股票是失误,我们如何来监督上市公司在高管违规炒股上没有说谎?
郭田勇建议应该在法律上和行政上对上市公司高管违规炒股进行严格规定。“该撤职就撤职。如果涉及数额巨大,上市公司高管应该负法律责任,不能仅仅没收了事。”郭田勇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