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2007年5月30日,从瑞星公司获悉,鉴于卡巴斯基公司雇用数家论坛传播公司和枪手,对瑞星公司长达9个月的恶意攻击,瑞星公司正式宣布,悬赏100万元人民币向社会各界继续征集相关证据。
被征集的证据仅限于,替卡巴斯基公司攻击瑞星的论坛传播公司及论坛枪手(包括某些版主),关于在论坛上诋毁、攻击瑞星行为的商业合同、组织计划、沟通信件和任务、报酬证明等资料,具体的悬赏办法将在近日公布。 瑞星将征集更多的证据,对卡巴斯基公司提起国际诉讼,并对相关论坛传播公司、论坛枪手(包括某些版主)提起诉讼,要求相关公司和个人承担民事及刑事等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摘自:510CTO)
07年6月11日,卡巴斯基就瑞星公司损害卡巴斯基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方式以实现其不正当竞争目的的行为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7年7月23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当事的原、被告于当日上午交换证据,在此期间瑞星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使得开庭日期延期。在之后的调查中,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法驳回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随后瑞星公司又以未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为由,使得开庭日期再次延期。
07年11月29日,“卡巴斯基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第一次开庭,诉讼双方进行了质证、申诉等法律程序。由于证据较多,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质证过程没有完成。
07年12月5日,“卡巴斯基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第二次开庭,原告卡巴斯基表示,“卡巴斯基公司愿意与瑞星公司在公平的环境下有益的竞争,不应当采取恶意炒作。在网络上的一些对卡巴斯基的攻击,卡巴斯基一直采取低调态度处理。本次诉讼是由于瑞星公司发布律师声明称掌握大量确凿证据证明卡巴斯基“雇佣枪手”攻击瑞星公司,已构成诽谤罪,并且公告悬赏搜集证据,卡巴斯基无奈才进行起诉。”此次开庭当天并没有宣判结果也未通知下次开庭时间。